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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士健 博士
很多企业在制作标签时,为了美观,往往会加上一些漂亮的图片,然后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但是有时候便签上可能会漏掉这句文字,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标签不合格呢?
下面,我们以一个案例来说明,当出现漏标的时候,如何合理的解释。
案情描述:某企业生产复合果汁饮料,产品名称:复合山楂味果汁饮料,配料表:水、山楂苹果混合果汁(山楂果汁、浓缩苹果汁)…。标签上有山楂的图片,没有“图片仅供参考”字样的文字。
消费者提出:1、产品标签上有醒目的山楂图片,没有苹果的图片,而配料使用的是山楂苹果混合果汁,而不是单独的山楂,这个图片会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可能会认为产品中只添加了山楂。2、产品标签上既然有山楂的图片,就说明强调了添加山楂,在配料表中应该注明山楂的含量。
针对这两条意见,我们分别做出以下答复:
1、使用山楂的图片,是为了更直观的告诉消费者,本产品中添加了山楂,并且山楂的添加量排在配料表的第二位,仅次于水的添加量。我们的产品名称是“复合山楂味果汁饮料”,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一种复合型的果汁饮料,另外配料表中的配料标注非常清晰,并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果要把所有配料的图片全部标出来,明显不太符合现实情况。
2、产品标签上有山楂的图片,只是为了美观,同时让消费者更清楚的看到产品特性,标签上并没有强调山楂具有什么特别的价值或者特性,并不违反GB7718之4.1.4.1的规定:“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如果按照消费者提出的这个逻辑,生产牛肉制品的企业在标签上有牛肉的图案,那就必须把牛肉的含量标识出来,这个明显是不太符合逻辑和现实要求的。
3、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问答第十一、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 答:标签标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这一条款指的是生产企业没用使用实物,仅仅使用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时候,应该进行说明,而我们的产品添加的是实物,并且添加量仅次于水,标签上出现相应的图片符合食品标签“求真务实”的特点,并不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作者简介】

刘士健(食品专业博士):主讲《食品标签规范化制作流程及技巧》、《如何应对食品标签类案件恶意投诉》、《食品工厂规范化管理及效率提升》、《食品安全案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课程。“食品安全与管理服务”公众号主编,北京正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士海食标(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国内多家知名食品企业顾问。从事食品标签领域法律法规研究和培训10余年,先后为全国多地的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企业人员进行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讲解,已累计主讲培训班次超过200期,培训人数超过一万人,在食品标签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多年的实际培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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