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料提取物记录的保存有什么要求?


答:原料提取物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各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依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原料提取物 4.18;

4.18 原料提取物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各项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提取物留样至少保存至保质期后一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